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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招聘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浏览:5839

医院简介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于1956年成立,前身为武汉市精神病医院,2008年正式更名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同时增设武汉市心理医院为第二名称。经过六十余载的建设与发展,如今已成为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医院,目前为湖北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现有二七院区和六角亭院区,总占地39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另有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正在建设,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数700张。

中心现有编制床位950张。设置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7个,年门诊量近40万人次,出院患者1.5万人次。获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和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3个。亚专科设置齐全,强迫症、抑郁障碍诊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居全国前列。

中心在职职工800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57人,副高以上职称89人,博士硕士176人,有突出贡献专家、黄鹤英才和享受政府专项津贴等人员共计40余人。

中心肩负全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精神卫生防治和社会心理技术指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等工作。率先在湖北省中西部地区启动社区精神障碍防治项目,建立以“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构架的精神障碍防控体系,全国首创提出长效针剂应用于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管理模式,持续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承担全市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指导工作。关注心理健康,开通高校心理卫生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救援,牵头成立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协会,打造“社会、家庭、学校、医疗机构”四方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牵头成立湖北省心理健康专科联盟和武汉地区精神科专科联盟,派驻优秀专家骨干挂职帮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省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中心挂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精神卫生中心暨第九临床学院和中国地质大学附属武汉心理医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20名。中心是全国精神专科医院首家精神科临床药学规范化培训基地。近五年获批各类科研课题百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青年项目4项,获得科研资助经费总额五百余万元。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10余篇,其中影响因子10分以上6篇。

近年来,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鉴定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疾控文明单位、武汉市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武汉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各专业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薪酬
待遇
备注
精神科
医师
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专业面议
精神科博士研究生常年招聘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优秀博士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司法鉴定
医师
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医专业(法医精神病方向)面议
药师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
(1)需具备药师资格证;
(2)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药学专业面议
超声医师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超声相关培训资格证、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一年及以上超声工作经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专业
面议
脑电图
医师
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一年及以上脑电图诊断相关工作经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专业
面议
精神科
护理
若干1.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及以下;
2.岗位其他要求:
(1)具备护士资格证书;
(2)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护理学专业面议护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常年招聘


二、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具体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985、211、“双一流”大学及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者优先考虑;

3.优先录用博士、具备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

4.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原则不超过35周岁,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人才待遇

1.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医院将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为其搭建事业平台,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2.博士研究生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优先推荐其申报湖北省和武汉市各类资助项目。

3.优秀博士提供30-60万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经费及3年租房补贴3000元/月。

4.各类人才来院后获得项目和成果按医院政策给予科技奖励。

5.各岗位其他招聘人员享受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将科研业绩材料、身份证、基础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与个人简历打包投递至邮箱:3213563217@qq.com,文件名为:岗位+姓名简历(如:精神科医师+张三简历)。

2.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3.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通畅,初筛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面试时间及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2281612 、027-82281613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20号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人力资源部,邮编:430012

联系人:颜老师、于老师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期待你的加入!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27-82606131

传 真:027-82606131

邮 编:430015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江大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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