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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浏览:10539

各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和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关于 2023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卫考办发【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报名确认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在武汉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凡自2023年度起,所有在湖北省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考试考生(含历史考生),均应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2022年度参加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一次性通过4个科目,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考生,可以根据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报考相同级别相同专业的考试。

二、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单位审核、报名确认、资格审核四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2022年12月30-2023年1月12日)

考生电脑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以下简称“国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考生还须手机端登录“湖北卫生人才”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考生在“小程序”中上传的的证件必须原件上传,要求清晰、完整,不得上传复印件。上传执业证书必须包含个人首页、执业地点、执业有效时间等信息,可拼图上传。省外取得的资格证书需同时上传《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

从事医疗、护理等执业活动人员,执业地点须与申报单位一致,执业活动时间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从事药师、技师岗位人员须提交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二)单位审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3日)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bwsrc.cn/logins/new,以下简称“省网”)确认无误后,给予审核意见,并向上一级审核机构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三)报名确认(2023年1月3日-1月15日)

武汉考点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无须现场确认。报名点按照基础资源管理系统中人员信息归属开展线上确认工作,报名点审核确认方式详见附件3-附件5

武汉考点报名点负责非报名点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在汉医疗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

各区报名点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含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区报名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

单位报名点负责本单位报名考生的报名确认。

(四)资格审核(2023年1月16日-2月16日)

       考点、考区开展资格审核。线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小程序”中“进度详情”,错过修改时间或未按要求修改、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由考生承担后果。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6—23日登录国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时间

 1、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五、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官网查询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补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名单为准。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只能接收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报名确认,不得接纳挂靠和社会流动人员。

(三)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全市通报并视情节处理。

  各区报名点、各单位报名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泄密,确保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质量并如期完成。

(四)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线上确认和资格审核期间未及时查看小程序审核进度而导致的审核不通过,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武汉卫生人才和湖北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武汉卫生人才和湖北卫生人才官方网站查看考试相关通知。

七、武汉考点报名点地址、联系方式

武汉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江岸区江大路138号)

联系电话:18186602343

             

附件:


附件1: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操作指南

(http://www.hbwsrc.cn/upload/202212/30/202212301709117308.pdf)

附件2卫考各区报名点联系方式.xlsx

附件3:机构版-基础资源管理系统机构注册及激活操作指引 

(http://www.hbwsrc.cn/upload/202212/30/202212301712219950.pdf)

附件4:机构版-湖北卫生综合服务平台机构注册及激活操作指南

(http://www.hbwsrc.cn/upload/202212/30/202212301710488232.pdf)

附件5:机构版-湖北卫生综合服务平台审核操作指南

(http://www.hbwsrc.cn/upload/202212/30/202212301712059950.pdf)

 

 

                   武汉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日

联系电话:027-82606131

传 真:027-82606131

邮 编:430015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江大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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